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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15:09 作者: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春人文党发〔20236号)精神,经学校党委批准,拟于20235月中下旬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请各基层工会在本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按筹备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双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双代会”代表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并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带动教职工贯彻落实大会决议。

二、双代会代表的人数及构成

1.教代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

2.代表在我校教职工(不含双聘人员)中产生。人数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总数的20%,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5%。同时要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其中妇女、青年、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等方面的代表要有适当比例。

三、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

1.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由各单位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2. 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达到本选举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2/3以上,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数须超过本选举单位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半数。

3. 代表资格须经审查小组审核通过。

“双代会”是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工会相关工作人员应以严谨的态度确保本届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请于47日前将学校双代会代表名单(附件2)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盖章后交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至:382584996@qq.com联系人:谷坤 联系电话:84537115

附件1.长春人文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件2.长春人文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单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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