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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第三届“双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08:59 作者:李建辉 点击数

各承办单位:

20235月份召开的长春人文学院第三届“双代会”,共征集提案73,内容涵盖了学校工作及教职工生活的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代表们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主人翁精神。经提案工作组充分讨论、整理分类,共涉及10大类内容,承办和协办单位涉及到学校11个单位和部门。为落实好这些提案、建议办理任务,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将提案按类别分发给各承办单位(如有提案内容与本单位工作内容不符,请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协同办理)。现将交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提案办理效率。提案承办部门收到提案后,应认真及时研究办理提案,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人、定任务),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进行落实。

二、对所承办提案及时进行答复。提案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办理通知后2个月内办结并答复提案人,同时答复提案表中的附议人。较难解决的提案,可以延期至4个月办结并答复提案人。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应及时做出合理的解释。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请承办单位认真将“意见建议”的回复填写在《代表提案回复函》(附件2)中,请于1122日前填报好,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215室),电子版发送至20178247@qq.com邮箱。校工会分别将意见建议的答复情况反馈给相关代表所在代表组。

三、提升提案办理质量。提案办理不应满足于问题的解释,而要重在提案的切实落实。

提案中的好意见和建议,应在工作中给予充分的采纳,问题给予充分的解决。往年有个别单位对提案只是简单答复,仅仅是在说我们做了哪些工作,至于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则不予正面回应。意见没有采纳,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或者该解释的内容没有和提案人解释清楚,就会有代表对提案的办理不满意,或不便于回答是否满意。这些都提醒我们要切实的加强和改进工作,还需要和代表做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这些工作请各承办单位在今年的提案办理中充分予以重视。

四、及时跟进各单位提案处理的进度。为了解和推广各单位提案办理过程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方法,我们将按照学校的要求,根据各承办单位处理的进展情况定期整理第三届“双代会”提案/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呈递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为了更详实的反馈提案处理的进度和具体情况,烦请大家在1027日前填报《关于第三届“双代会”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附件1)发至20178247@qq.com。校工会将汇总编制提案办理进度报告,并呈递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邮箱地址:20178247@qq.com

联系人:李建辉 电话:84575105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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