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选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4 10:42 作者:李建辉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学校人员岗位调整的实际情况,依据《长春人文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有关规定,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补选部分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加入学校工会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由选举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办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补选代表 4名,名额分布如下:

社会福祉学院工会补选代表1人;

健康福祉学院工会补选代表1人;

理工学院工会补选代表1人;

音乐舞蹈戏剧学院工会补选代表1人;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时具有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请各基层工会于18日中午12:00前将《关于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的报告》纸质版报送校工会。


校工会      

202414日